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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用空气炸锅要注意安全风险

记者 刘铭

油炸食品深受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但油炸食品通常油脂超标,因此,主打“无油烹饪”的网红小家电空气炸锅一经推出就俘获了众多“吃货”的芳心。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监控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论和消费者投诉,针对空气炸锅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安全使用。

空气炸锅其实就是一个带风扇的简易烤箱,它利用高速空气循环技术,高温加热机器里面的热管来产生热空气加热食物,利用食物本身的油脂煎炸食物,从而使食物脱水,表面变得金黄酥脆,达到煎炸的效果,既保证了食物的美味,也减少了油脂的摄入,空气炸锅的烹饪原理也更符合现代人的健康理念。

“空气炸锅产品缺乏相应国家标准,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存在触电、烫伤和机械伤害等潜在安全风险。”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监测,空气炸锅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空气炸锅产品若没有设置锅体和风扇的联动装置或者金属防护网罩的开口过大,由于风扇存在锐利结构且打开锅体进行操作时金属扇叶仍在旋转,当使用者操作或无意识触碰到腔体内部上壁时,手指可能被风扇锐边刮伤,引起机械伤害。

接地措施。接地的螺钉未提供附加的锁紧装置,导致接地措施不可靠,当内部基本绝缘失效带电时,无法及时通过接地系统将危险电流导入大地,人触及金属外壳时就存在触电危险。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若空气炸锅产品未设计装置EMC电磁兼容电路,就可能会造成实测值高于国家标准要求。此类不符合要求的空气炸锅会对公用电网产生干扰,通过电网影响其他设备,导致设备性能下降或者故障。

丙烯酰胺含量。世卫组织将丙烯酰胺列为2A类致癌物,当食品加工温度较低比如水煮时,丙烯酰胺的水平相当低。丙烯酰胺主要在高碳水化合物、低蛋白质的植物性食物加热(120℃以上)烹调过程中形成,140℃至180℃为生成的最佳温度,高温烹调食物中的丙烯酰胺无法完全避免。

对于空气炸锅的选购和使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如下建议:

选购看标识。选择具有3C强制认证的产品,对于无3C标识、无品牌型号、无生产厂家、无电气参数标识、无警示说明标识的产品,应避免购买。

按需选择。选购时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额定容积大小,过大的容积会造成放入食物偏少时,烹饪过程中出现“过度炸制”问题,有害物质的产生随之增加,而过小的容积可能造成因食物摆放过度密集,烹饪效果不佳,食物未充分炸熟等问题。

炸食物时,不要遮盖空气炸锅的排气孔,容易造成散热不良。

机身表面无法通过肉眼判断温度,应避免触摸造成烫伤,更切勿让小朋友单独使用或触碰。

长期食用空气炸锅所炸制的薯条等高碳水化合物、低蛋白质的植物性食物,是一种不健康的饮食习惯,建议尽量减少摄入。

投稿邮箱:zgfz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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