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人民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为加强法治教育,全面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3月22日,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昭苏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吴婷前往昭苏县第四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昭苏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吴婷以“增强法治观念、杜绝暴力欺凌”为主题开展普法小课堂,吴婷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就校园欺凌的概念、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可能触犯的法律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展开具体讲解,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采用生动有趣的讲解方式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规定,引导同学们充分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正确处理和应对校园欺凌行为,并鼓励大家同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依法进行自我防范。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欺凌同学要承担什么责任?遇到校园欺凌咋怎么办?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吴婷细致耐心的作出一一解答。
“面对校园欺凌时,每位同学都不能做沉默的被欺者,面对其他同学被欺凌时,也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大家要敢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吴婷坚定而有力地对同学们说着。
同学们认真聆听,在交流互动环节积极踊跃,就校园欺凌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整个课堂氛围积极活跃。
同时,吴婷又结合热映的电影《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入阐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的深刻内涵。
“听了这堂课,让我知道了面对校园欺凌如何做,未成年的我们既要遵纪守法,同时也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勇敢说‘不’。”昭苏县第四中学八年级五班阿勒哈尔·努尔太说道
下一步,昭苏县人民法院将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合作,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依托,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将思政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黄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