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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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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另一方面生态环境又比较脆弱。《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表决通过,从国家立法层面加强青藏高原系统保护和生态安全风险防范。

西藏林芝市雅尼湿地,水波荡漾、草木葱茏。“雅尼湿地采取日常督导与群众巡护相结合的方式,压实湿地管护责任。”林芝市巴宜区立定村湿地保护宣讲员尼玛平措说。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施行。制定这部法律的意义是什么?法律规定有哪些亮点?如何推动落实?

将生态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

守护好青藏高原,意义重大。青藏高原包括西藏和青海两省区,以及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等4省区的部分地区,总面积约258万平方公里,大部分地区海拔超过4000米,是我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对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发展乃至全球生态保护的重大贡献。”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海嵩表示。

青藏高原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另一方面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承载力低下。“当前,青藏高原仍然面临极端气候增多、冰川退缩、冻土消融、生物多样性退化等挑战,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为应对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变化和生态风险,需要从国家立法层面加强青藏高原系统保护和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因此我国专门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陈海嵩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制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解决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特殊问题、回应青藏高原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对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法律把生态保护作为区域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刚性约束,紧紧将‘生态保护第一’贯穿始终。”陈海嵩强调。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突出雪山冰川冻土等保护

青藏高原分布有独特的高寒生态系统与动植物物种,是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区。

关于加强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保护,袁杰表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在珍贵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等区域依法设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要求开展野生动植物物种调查,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和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对青藏高原珍贵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实行重点保护,完善相关名录制度。

“这些法律规定将有效解决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不健全、生物多样性本底信息与变化规律不明确、自然保护地体系不完善、重要野生生物栖息地退化、生物多样性破坏行为难遏制等问题,进而保持重要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实现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欧阳志云表示。

青藏高原的雪山冰川冻土具有特殊的保护价值。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一大亮点,就是提出建立健全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保护制度。

“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生态系统敏感脆弱,部分地区还存在不合理的人类开发活动,伴随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青藏高原受损生态系统的恢复难度仍然较大。由此,突出雪山冰川冻土等的特殊性保护具有现实必要性。”陈海嵩说。

“青藏高原雪山冰川冻土具有重要的水源涵养和水资源供给功能。”欧阳志云介绍,法律对于雪山冰川冻土的资源调查、基础研究、系统保护、资源开发和风险评估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从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范三个方面展开,重点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分区管控和准入清单等制度体系。“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促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欧阳志云说。

强化旅游、山地户外运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青藏高原旅游、山地资源丰富,旅游和山地户外运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袁杰介绍,法律规定,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和文明行为规范,符合区域生态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管控和规范要求;禁止破坏自然景观和草原植被、猎捕和采集野生动植物;应当自行带走产生的垃圾或者在指定地点投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

“这有助于规范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欧阳志云说。

如何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落细落实?“青藏高原跨越多个流域与行政区,生态环境治理难度大、范围广、时间长。”陈海嵩建议,建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统筹协同、综合指导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问题。

专家表示,对青藏高原最大最好的保护,就是把人类活动限定在生态环境容许的范围内。要树立生态保护的大局观、全局观,做好与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的衔接;统筹推进青藏高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保护和修复,科学布局和推动实施重大工程,强化青藏高原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建设,将森林、草地、重要江河湿地、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部纳入补偿范围。

“要大力开展青藏高原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等方面知识科普,号召全社会关心参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同时加强舆论监督违法行为,引导有利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生产、生活与旅游行为,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智慧。”欧阳志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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