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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检察以“小切口”撬动食药安全系统治理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杨雪 蔡文娇

“我们现在进货时都是小心再小心,这可是硬杠杠,我们一定会坚守住。”不久前,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走进某涉事超市回访时,超市负责人认真地说。

该负责人口中的“硬杠杠”,指的是食品安全。他的态度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变化,要从4个月前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说起。

4月初,岐山县检察院在贯彻落实最高检“食药益路行”专项活动中,发现辖区某超市销售的某类食品中食品添加剂超标的案件线索。对此,该院迅速深入涉事超市开展实地调查取证工作。经抽样检测,确认涉事超市销售的该类食品确实存在超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同时,岐山县检察院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深入调查辖区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详细了解其食品安全经营等情况。

4月10日,岐山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对涉事超市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形成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被建议单位迅速对涉事单位进行食品监督抽检,并对涉事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此外,被建议单位组织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食品安全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10户、小作坊12户,并与多个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积极推动从“个案处置”到“系统治理”的转变。

“这起案件的办理不仅有效规范了辖区食品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行为,也从制度层面推动行业治理机制的完善,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实现了‘办理一个案件、推动一个行业、治理一个领域’的效果。”岐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维斌说。

此类从“小案件”看“大安全”的事例在岐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并不少见。

今年4月,岐山县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发现,辖区存在“无处方买处方药”的现象。

针对该线索,岐山县检察院积极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调查取证工作,发现辖区个别药店存在执业医师不在岗出售处方药、出售处方药未经处方医师或执业医师签字等情形。

4月25日,岐山县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县域内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的情形加大监管力度,对药店从业人员开展行业培训,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第一时间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统一对药店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形成群防群治药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

为做好食药安全的“后半篇文章”,岐山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一场场“接地气、聚人气、强底气”食药安全法律宣传活动,让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

岐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彭涛表示,岐山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加强与行政单位的沟通协作,提升监督精准性,强化办案质效,以“小切口”入手,做好食药安全“大文章”。

投稿邮箱:zgfzj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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