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治建设网
您的位置   >   首页   >   消费  >  

“消费刺客”繁多 消费者如何防范?

羊城晚报记者 马灿 通讯员 粤消宣

标价不清晰、计价不透明、事先不告知……近年来,被消费者称为“消费刺客”的一系列商家涉嫌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出现,涉及日常生活消费的各种场景,如雪糕“刺客”、文具“刺客”、理发“刺客”、鲜花“刺客”等,引发消费者广泛热议。

针对“消费刺客”的各种套路,广大消费者该如何防范?9月14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识别防范“消费刺客”。

防范招术一:

仔细看清问清价格等信息

广东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称,“消费刺客”最常用的招数包括价格标识不明显,不同价位商品混放,价签与商品不对应,模糊、混淆计价单位,事前隐瞒关键信息等,这些行为的目的是混淆消费者视线,让消费者因无法准确掌握信息,从而购买价格远超价值的商品或服务,实现商家利润最大化。

对此,广大消费者不要单凭外包装预判商品价格,消费前一定要看清价格标签,特别要留意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等信息,遇到标价模糊、货签不对应、关键信息缺失等情况,一定要主动询问工作人员,必要时借助手机软件查询了解清楚。对于没有明码标价的商品,则要谨慎选择。

防范招术二:

切勿盲目购买“网红”商品

“不要轻易拿不认识的商品”,这是不少消费者被“刺”过后的心声,这看似调侃,却反映了很多消费者的无奈。当前不少所谓“网红”商品,往往在宣传营销上投入高额费用,通过精美包装、概念炒作、标新立异、联名造势等手段制造消费噱头,千方百计地让消费者为高价买单,然而其品质却与价格相去甚远。

对此,广大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态度,在追求个性、时尚的同时,更多关注商品和服务本身,以质量、品质和实用为先,不盲目追捧“网红”商品,不能错误认为高价代表高端,避免落入“消费刺客”的陷阱。

防范招术三:

敢于向不合理高价说“不”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法律赋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在购买商品过程中,若消费者在付款时发现遭遇“消费刺客”,则应该大胆说“不”,行使正当的法律权利,切不能为了面子而自认倒霉;在付款后,若察觉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同样有权要求退货、退款。

特别在服务消费领域,“消费刺客”往往是在商家提供服务后才出现,此时消费者应大胆提出质疑,仔细向商家询问价格构成,若发现商家存在隐瞒价格、误导消费甚至价格欺诈等行为,应当据理力争或在事后及时投诉维权。

防范招术四: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东省消委会提醒,如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没有明码标价、售价与标签不符,或者经营者有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应保留好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证据,及时通过全国12315平台网站、当地12345等渠道依法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在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借助行政部门、消费者组织等部门的力量,督促商家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1日实施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广东省消委会呼吁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规范经营行为,使消费者对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价值有更清晰认识,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价格纠纷,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安心、舒心消费。

投稿邮箱:zgfzjs@126.com

为您推荐

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抽检“双十一”网售食品3347批次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赵文君)记者11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开展“双十一”网络消费旺季节点网售食...

酒店线上预订乱象调查:高级会员订酒店比普通会员还要贵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见习记者 于天航 “9月28日订的民宿,后来行程发生变化,我们提前3天想要取消预订,但平台...

临期化妆品“捡漏”背后是省钱?还是踩雷?

随着“双十一”等电商大促开启,消费者在享受折扣狂欢的同时,相关的消费纠纷与争议也浮出水面。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在某电商平台...

支持提振消费!免税店政策11月1日起“升级”

记者10月3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通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完...

多家外卖平台试点取消骑手超时罚款

本报记者 梁傲男 10月16日,《证券日报》记者从京东方面了解到,京东外卖已在深圳、南京、哈尔滨、武汉等全国25个城市试...

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
返回顶部